公司暑假期間辦理多場旅遊活動,其中有幾場旅遊活動有限制參加員工資格並招待經銷商及客戶,其公司支付的旅遊費用是否應列入參加人員之所得課稅。
- 8月 24 週四 201708:55
營利事業舉辦旅遊活動所支付費用,如何併計參加人員所得課稅
- 12月 27 週二 201608:41
營利事業申報職工福利費用,應注意限額規定
企業為了招攬人才,對於職工福利也愈來愈注重,希望藉由優惠的福利來吸引優秀人才,然而公司如何在稅務上列報職工福利呢?
南區國稅局表示,企業列報職工福利金,以有無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分別說明如下:
一、已依職工福利金條例之規定,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可以依下列規定提撥職工福利:
(一)創立時實收資本額之5%限度內一次提撥。每年得在不超過提撥金額20%限度內,以費用列支。
(二)增資資本額之5%限度內一次提撥。每年得在不超過提撥金額20%限度內,以費用列支。
(三)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0.05%至0.15%。
(四)下腳變價時提撥20%至40%。
(五)員工醫藥費核實認定。
(六)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應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再以其他費用列支。
二、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不可以提撥福利金。實際支付之福利費用,應依下列規定認列:
(一)不得超過每月營業收入總額0.05%至0.15%及下腳變價收入20%至40%之限額內。
(二)員工醫藥費核實認定。
(三)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應先以職工福利科目列支,超第(一)項規定限度部分,再以其他費用列支。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職工福利之列報,無論是否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除員工醫藥費外,皆有限額之規定,營利事業應檢視有無超限情形,以避免遭國稅局補徵稅額並加計利息。
南區國稅局表示,企業列報職工福利金,以有無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分別說明如下:
一、已依職工福利金條例之規定,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可以依下列規定提撥職工福利:
(一)創立時實收資本額之5%限度內一次提撥。每年得在不超過提撥金額20%限度內,以費用列支。
(二)增資資本額之5%限度內一次提撥。每年得在不超過提撥金額20%限度內,以費用列支。
(三)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0.05%至0.15%。
(四)下腳變價時提撥20%至40%。
(五)員工醫藥費核實認定。
(六)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應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再以其他費用列支。
二、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不可以提撥福利金。實際支付之福利費用,應依下列規定認列:
(一)不得超過每月營業收入總額0.05%至0.15%及下腳變價收入20%至40%之限額內。
(二)員工醫藥費核實認定。
(三)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應先以職工福利科目列支,超第(一)項規定限度部分,再以其他費用列支。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職工福利之列報,無論是否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除員工醫藥費外,皆有限額之規定,營利事業應檢視有無超限情形,以避免遭國稅局補徵稅額並加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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