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綜所稅及所得基本稅額免稅額及扣除額等,皆無調整!
- 綜所稅免稅額9.7萬元;
- 滿70歲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14.55萬元。
- 標準扣除額方面,單身者13.1萬元;有配偶者26.2萬元。
- 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1.8萬元。
113年基本生活費每人21萬元(114年5月申報適用)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5萬,房屋租金支出為特別扣除18萬,114年5月申報適用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擴大適用年齡至6歲,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6歲以下子女,第1名子女扣除額15萬元,第2名及以上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
- 房租支出改列特別扣除,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上限18萬元;另財部並訂有排富條款,當年度綜所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不適用。
- 自2025年5月申報2024年綜所稅適用。
113年調高個人基本所得額免稅為7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金額為3740萬元,114年5月申報適用
- 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門檻及計算基本稅額時基本所得額應扣除金額750萬元;
- 保險死亡給付金額調高為3740萬元,自2025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