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月服務內容
月份 |
每月服務內容 |
月份 |
每月服務內容 |
一月 |
◎上年度11-12月營業稅申報 ◎各類所得扣繳申報作業 ◎股利憑單申報作業 |
七月 |
◎5-6月營業稅申報 ◎5-6月份帳務處理 |
二月 |
◎上年度11~12月份帳務處理 ◎送達3-4月份發票 |
八月 |
◎5-6月份帳務處理 ◎送達9-10月份發票及1-6月損益試算表 ◎報告1-6月份營業狀況注意事項 |
三月 |
◎1-2月營業稅申報 ◎上年度11~12月份帳務處理 |
九月 |
◎7-8月營業稅申報 ◎7-8月份帳務處理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
四月 |
◎送達5-6月份發票 ◎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暨股東可扣抵稅額變動作業及未分配盈餘申報作業 |
十月 |
◎7-8月份帳務處理 ◎送達11-12月份發票及1-8月損益試算表 ◎報告1-8月份營業狀況注意事項 |
五月 |
◎3-4月份營業稅申報 ◎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暨股東可扣抵稅額變動作業及未分配盈餘申報作業 ◎1-4月帳務處理 |
十一月 |
◎9-10月營業稅申報 ◎9-10月份帳務處理 ◎各類所得扣繳申報資料調查 ◎報告未分配盈餘計算資料 |
六月 |
◎1-4月份帳務處理 ◎送達7-8月份發票 ◎送達上年度帳冊傳票憑証資料 |
十二月 |
◎9-10月份帳務處理 ◎兩稅合一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規劃建議 ◎送達下年度1-2月份發票及1-10月損益試算表 |
二、年度稅務
1. 每年6月起雙月份提供當期損益表報告帳務狀況。
2. 每年10月份依據公司營業狀況提供營所稅之規劃與建議。
3. 每年12月份提供兩稅合一申報之規劃與建議。
4. 定期最新稅務資訊之提供。
5. 各項稅務問題之諮詢。
三、進項憑證之種類與說明
01進 貨 |
與公司銷售貨物或勞務有關之統一發票、收據。 |
02薪資支出 |
支付員工之各項酬勞(包括臨時性員工)。如薪金、獎金、津貼、加班費(應稅部分)等。憑證為薪資印領清冊、加班記錄表。※需注意扣繳所得稅款之情形 |
03租金支出 |
支付租用營業場所或辦公設備之費用(包括倉庫、門市部等)。憑證為統一發票、收據及租賃合約書。 ※需注意扣繳所得稅款之情形 |
04文具用品 |
購買筆、紙張……等文具支出。憑證為統一發票、收據。 |
05旅費支出 |
應提示相關證明與公司業務有關。如膳宿費、交通費等。憑證為出差旅費報告書(需出差人蓋章)、旅館、飯店、交通公司出具之統一發票、收據。 |
06運費支出 |
支付快遞費或貨運公司、輪船公司、航空公司、鐵路局等費用。 憑證為統一發票、收據、托運單。 |
07郵電費用 |
購買郵票及公司使用之電話、電報費用。憑證為購買郵票證明、電信公司收據。 |
08修繕費用 |
公司業務車輛、辦公設備、辦公室之水電設備及屋頂、牆壁、地板等之維修。 憑證 為統一發票、收據。 (金額超過80,000元原要列未攤銷費用,分期攤提) |
09廣告費用 |
與公司業務有關之報章雜誌廣告、傳單、海報、贈送樣品、廣播、電視、彩牌等。憑證為統一發票、收據及廣告樣張。 |
10捐贈費用 |
對國防、政府(無限額規定)、公職人員後選人、政黨、教育及慈善機構、文化公益團體(有限額規定)之捐贈。憑證為受贈人出具之收據。 |
11交際費用 |
與客戶用餐、贈送花圈、花籃、盆景、禮品等支出。憑證為統一發票、收據。 (有限額規定) |
12水電瓦斯費 |
營業地址(包括倉庫、門市部等)支付之水電費及瓦斯費。 憑證為統一發票、收據。 |
13保險費用 |
支付勞健保費用、為員工投保之團體壽險、車輛、營業場所之保險等。憑證為統一發票、收據。 |
14研究發展費 |
為研究新產品、改進生產技術等支付之費用。憑證為統一發票、收據。 |
15訓練費用 |
為培育受雇員工、辦理或指派參加與公司業務相關之訓練費用。 憑證為統一發票、收據。 |
16稅捐 |
屬公司動產、不動產所支付之費用。憑證為完納後收據。 |
17燃料費用 |
中油加油及製造所耗之燃料油等。憑證為統一發票、收據。 |
18利息費用 |
購置動產或不動產(屬公司名義)或為公司營業所需貸入款項而支付之利息。 憑證為統一發票、收據。 |
19其他費用 |
凡一切與公司本業有關之支出。如報費、公會費等。憑證為統一發票、收據。 |
※進項憑證應載明公司抬頭、統一編號。
※依營業稅法與營利事業查準辦法規定費用支出應與公司業務有關。
※進項憑證內容應以中文為主,如以代號表示應附註說明。
四、認識課徵營業稅方式
一、使用發票營業人
項目 |
一般營業人 |
零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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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 項 計 算 |
營業人 |
銷售額x 5%=銷項稅額 |
銷售額 x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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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業人 |
銷售額=當期開立統一發票總額/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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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計算 |
銷項稅額-(可扣抵進項稅額+留抵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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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 期限 |
以(每二個月為一期)分別於每年單月之15日前申報(無論有無銷售額,均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
得申請以每月為一期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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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報 文 件 |
檢 送 文 件 |
(人工申報需檢附) 1、統一發票購買證。 2、原購買之統一發票(空白發票須撕角)。 3、統一發票明細表。 4、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5、營業稅繳款書。 6、可扣抵之進項憑證。 |
同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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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銷 證 明 文 件 |
無 |
1、零稅率銷售額清單。 2、貨物外銷:統一發票收執聯。 3、勞務外銷:結匯證實書、水單。 4、科學園區、免稅出口區、保稅工廠等:統一發票扣抵聯。 5、國際運輸:國外客貨收入清單或銷售契約影本。 6、修繕國際運輸用之船舶等:出口 報單或修繕契約影本等。 7、非經海關於申報營業稅後檢附零稅率清單、非經海關執據及401申報書送至所屬國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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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 訂 |
1、按憑證類別及固定資產、進貨費用等分月分別裝冊編號。 2、每冊裝訂100張,編號自00~99。 |
同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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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機關每月依據自動報繳資料,進行電腦自動勾稽查核,異常資料由稅捐處稅務員進一步比對查核,有短漏報虛列進項時通知補稅罰款。
二、免用發票 (小規模營業人)
係稅捐機關依營業場所、營業狀況查定其銷售額繳稅,無需自動報繳。
採核定方式課徵每三個月為一期,營業稅率為1%
五、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繳稅方式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繳稅方式說明
申報方式 |
營業額 |
課稅所得計稅 |
繳納稅款 |
書面審查 |
限全年營業收入三仟萬元以下 |
申報純利按擴大書面審核標準純益率計算,一般為6% 例:營業收入30,000,000×6%=1,800,000 |
自行計算繳納 1,800,000×20%=360,000元 |
申報查帳 |
全年營業收入 三仟萬以上 |
依據帳載損益課徵營所稅,國稅局調帳查核結果調整增補稅款。 |
申報後由國稅局查帳結果增補稅款 |
稅務簽證 |
全年營業收入 三仟萬以上 |
1.依會計師查核結果課稅所得額,計算應納營所稅 2.憑證可供查對。 3.帳簿完備 |
國稅局核閱簽證報告書或工作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