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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7

 

近年網路交易是國稅局緊盯的重點,網拍族需要別注意!!

關於網路創業需要了解的公司行號設立稅務問題:


網拍事業需設立公司/行號的條件
 

1. 每個月營業額低於新台幣8萬元(銷售勞務為4萬元),不必辦理登記。無須課徵營業稅,惟全年網拍所得需就所得部分申報營利所得,若未設帳且未保留相關憑證,則比照一時貿易之盈餘以純益率6%計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

2. 每月銷售額多於8萬元但未達20萬元,須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但不必成立公司(行號)辦理營利事業登記,以個人名義(或網拍帳號名稱)登記。賣家只要持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前住(居)所或戶籍所在地的財政部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按銷售額依稅率1%,由國稅局按季(每年14710月的月底前發單)開徵營業稅。另外就國稅局核定之全年銷售額以純益率6%計算營利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

3.如果每月銷售額高於新台幣20萬元,則須成立公司或行號。營業稅率為5%,二個月申報一次。除了兩個月申報一次的營業稅,至於一年一次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申報,則視其經營型態為獨資、合夥之營利組織或公司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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